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根据《东北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改革实施方案》(东大教字〔2025〕21号)、《东北大学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25〕29号)和《关于2025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的通知》(东大教字〔2025〕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与志向,引导学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求、社会需要相结合。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分流政策与程序,过程透明,结果公正,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 铁 邸 馗
副组长:宋晓诗 梁 媛
成 员:谷 峪 贾 杰 邓庆绪 肖 桐 于 尧 魏阳杰 徐 彬 杨一桐 孙思宇 李东海
三、工作要求
(一)专业分流对象为电子信息类的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流专业为通信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
(二)大类内各专业不限定接收人数上限。
(三)在开展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时,如申请转入和大类内自愿选择的学生人数合计不足10人,则该专业当年不接收分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学生转入该专业申请无效须重新申请,大类内专业按专业录取学生的,并且在大类分流和转专业后仍有该类学生在读的情形除外。
(四)按专业招生录取的学生直接进入相应专业学习,不参与大类分流。
(五)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申请转出大类专业按转专业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籍异动降级到2025级大类专业的学生,因参军、休学等原因未曾参加专业分流的,须参与本次专业分流;已分流确定专业后降级到2025级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须进入原分流专业继续修读。
四、工作组织
(一)宣讲调研
组织专业教师开展专业介绍,指导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及未来发展,引导学生结合个人综合条件自主选择专业。根据学生专业选择意向,对可能出现的分流结果做出预判,制定各专业教学预案。
(二)预报名
2026年3月下旬,学校将通过教务系统组织实施专业分流预报名。学院将于3月中旬公布大类学生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及比例,供学生报名参考。专业分流预报名数据是学校和学院分流工作决策的参考数据,非学生最终专业选择的结果数据,学生最终的专业选择以正式报名结果为准。
(三)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于4月中旬进行。学院将依据预报名结果,组织工作人员和专业教师向学生提供分流咨询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介绍等工作。学生要高度重视,做到应报尽报,不漏一人,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者视为放弃专业选择权,由学院负责分配专业,专业分流结果以教务系统正式报名结果为准。
(四)公示与数据上报
学院按照工作进程落实相应任务,分流结果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上报全部学生分流结果、全部在校生(含宁夏生、留学生、进修生、交流生、定向生、已分流过的降级生等)分班结果。学校公示分流结果结束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五、工作进程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2026年3月中旬 | 学院公布大类学生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及比例,供学生报名参考。 |
2026年3月下旬 | 专业分流预报名及结果公布。 |
2026年4月中旬 | 专业分流正式报名,学院完成学生专业分流及分班,上报学校,学校汇总并公示分流结果。 |
六、其他说明
(一)“热门”和“冷门”专业教学组织工作调整。专业分流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分流结果重新进行分班,根据两个专业的教学需求,重新分配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
(二)学生须妥善保管个人一网通办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告知他人或交由他人代为报名,因账号和密码保管不善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盗用他人账号或密码篡改他人报名数据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上述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2025级转专业工作将于大类分流工作结束后,于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后实施,具体工作安排以通知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