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系统提升学术科研能力,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级“李华天”拔尖班遴选及管理实施办法》。
一、“李华天”拔尖班培养模式
(一)一体化: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贯通“本-硕-博”培养过程的培养模式。根据“硕-博”阶段培养的差异,分为“本-硕-博”培养和“本-博”培养两种模式。“本-硕-博”培养模式学制10年,可获得硕士学位;“本-博”培养模式学制9年,无硕士学位。
(二)导师制:“李华天”拔尖班本科阶段除正常本科学业外,实施导师负责制,培养过程中体现个性化、精英化,着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国际视野。
(三)国际化:“李华天”拔尖班学生,博士阶段可在导师允许的条件下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进行联合培养和学术交流。
二、“李华天”拔尖班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学风端正,诚实守信。
4.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5.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6.无违纪记录。
三、“李华天”拔尖班初次遴选
(一)初次遴选人数:“李华天”拔尖班初次遴选总人数为30人,以各专业学分绩点在3.2以上的学生人数作为专业基数,按比例进行各专业遴选人数的分配。按照上述原则,各专业初次遴选人数拟分配如下:
专业 | 专业基数 | 遴选人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1 | 13 |
人工智能 | 27 | 4 |
物联网工程 | 29 | 4 |
通信工程 | 15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55 | 7 |
合计 | 227 | 30 |
说明:如某一专业遴选人数未录满,则名额可调剂到其他专业。
(二)初次遴选条件:满足“李华天”拔尖班遴选基本条件,同时在各自专业的学分绩点排名在前4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2。
(三)遴选原则
根据学生的学分绩点和竞赛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初次遴选人数进行录取。竞赛成绩对应关系按下表执行。
竞赛获奖级别 | 竞赛成绩 |
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五星及以上竞赛特等奖或一等奖 | 0.2 |
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五星及以上竞赛二等奖 | 0.15 |
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五星及以上竞赛三等奖 | 0.1 |
(四)遴选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31日前 | 公示绩点排名 |
8月12日前 | 学生提交报名表(无需确定导师) 公示遴选结果 |
8月15日前 | 完成学生分班调整 |
9月15日前 | 入选学生与导师开展双向选择 签订协议并报学院备案 |
四、“李华天”拔尖班试培养阶段
(一)试培养时间:第二学年
(二)试培养过程
1.导师制:试培养阶段施行导师制。第二学年开学初,学院组织学生与导师开展双向选择,学生与导师达成双选后签订协议并报学院备案。每名导师仅可接收一名“李华天”拔尖班学生,双选完成后,学生应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开展科研工作。试培养阶段有且仅有一次更换导师机会。
2.高阶性:1)参加学院组织的小班课程研讨会;2)参加学院组织的科研能力提升讲座;3)参加学院组织的国内外知名学者学术报告;4)参加《“华天班”高级程序设计实践》课程。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拔尖班”学生按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李华天拔尖班)培养方案(2025级)》培养,人工智能、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拔尖班”学生按原专业培养方案培养。
3.淘汰制:试培养阶段主动退出、未在规定时间内达成导师双选、未通过贯通考核者不能进入“李华天”拔尖班,但不影响获得推免资格。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李华天”拔尖班学生退出后,培养方案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李华天拔尖班)培养方案(2025级)》调整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25级)》培养方案,课程认定对应关系详见附件。
(三)贯通考核
学生经过第二学年的导师制试培养,由学院组织贯通考核。
1.参加学院贯通考核条件:满足“李华天”拔尖班遴选基本条件,学分绩点不低于3.2,且经过导师同意。
2.贯通考核方式
贯通考核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学术成果。贯通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学生考核总分不足60分则被直接淘汰;考核达到60分的学生正式进入“李华天”拔尖班进行贯通培养。
(四)二次遴选
1.在贯通考核遴选后,当录取人数不足30人时,学院将启动二次遴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遴选人数按照总人数与贯通考核录取人数的差额进行补齐,择优录取,不区分专业。
2.二次遴选条件:满足“李华天”拔尖班遴选基本条件,同时在各自专业的学分绩点排名前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4。
3.二次遴选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须经导师推荐,二次遴选方式与贯通考核方式一致。
五、“李华天”拔尖班培养要求
(一)培养过程
1.“李华天”拔尖班学生本科阶段需满足本科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本科阶段的前三学年按照本科培养计划执行,第四学年在进行本科毕业设计环节的同时进入“硕-博”培养阶段。
2.“李华天”拔尖班学生在第四学年秋季学期初确定自己的培养模式,即是“本-硕-博”还是“本-博”,一旦确定后不可更改。
3.选择“本-硕-博”培养的学生“硕-博”阶段执行“李华天”拔尖班培养计划中“硕-博”模块培养计划。选择“本-博”培养的学生博士阶段执行培养计划中“直博”模块培养计划。
4.“李华天”拔尖班“硕-博”阶段总学分要求分别与博士、硕士或直博生一致,“硕-博”阶段培养按学院规定执行。
(二)本科阶段过程管理
1.学生在第三学年正式进入“李华天”拔尖班后,需在导师指导下继续开展科研工作,导师一旦确认后不得更换。对导师博士生名额的使用按当年研究生院政策执行。
2.“李华天”拔尖班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要根据学科、研究方向和自身特点,制订进阶式的科研训练计划,要避免各阶段科研训练环节的简单重复,使研究能力不断提升。导师应安排学生提前参与项目研究研发,提前进入基地和平台,提前进行高水平科研训练,并根据学生特点和进度适时调整计划,以利于学生的个性化成长成才。
3.前三学年课程学习结束后,学生需满足“李华天”拔尖班遴选基本条件,学分绩点不低于3.2,并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评审,重点考察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学术成果,考核通过后可优先获得本专业的推免生名额和学院博士研究生指标。
六、“李华天”拔尖班退出机制
(一)本科阶段退出机制
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学生需退出“李华天”拔尖班,返回普通班继续完成本科学业,且不再具备推免生资格。
1.受到违纪处分;
2.第三学年学生进入贯通培养至第四学年推免前申请退出;
3.前三学年课程学习结束后,不符合“优先获得本专业的推免生名额和学院博士研究生指标”条件者;
4.前三学年课程学习结束后,未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二)研究生阶段退出机制
1.选择“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的学生由于身体原因或导师认为其不适合继续完成博士阶段培养的,在硕士第一学年结束前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并由学院讨论通过,可以以硕士身份毕业,“本-硕”学习年限不得少于7年。
2.选择“本-博”贯通培养模式的学生由于身体原因或导师认为其不适合继续完成博士阶段培养的,退出机制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七、“李华天”拔尖班激励机制
除正常的奖助学金外,学院在学生本科阶段设立优秀成果奖学金,主要奖励发表高水平论文作者,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时间:每学年初
(二)奖励设置:
级别 | 最高金额 | 申请基本条件 |
一等奖 | 8000元 | 以东北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中科院一区检索的SCI期刊、《CCF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中的A类会议或期刊上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二等奖 | 3000元 | 以东北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在中科院二区检索的SCI期刊、《CCF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中的B类会议或期刊上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三)评选方式及说明:
1.在满足上述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成果进行评审,并确定奖励金额。
2.每篇论文仅可获得一次奖励。
八、其他
(一)若本实施办法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之处,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8月1日
